各医疗卫生机构,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、配送企业:
按照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〔2021〕41号)要求,“所有同通用名、同剂型、同规格的过评药品在广西的挂网企业达到3家的,未过评药品不再挂网”。经核实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,以及企业在系统维护的药品过评信息,现将撤销挂网药品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。
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发送材料至sts@gxgpo.com,并在系统上维护药品过评信息。公示期结束后,平台将对不符合挂网要求的药品进行撤销挂网。请各医疗机构、企业做好相应安排,抓紧处理库存、票据等相关事宜。
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
2023年2月6日
附件:注射用阿昔洛韦0.25g未过评药品撤销挂网名单.xlsx